基督徒的店面可以租给拜偶像的人吗?

作者: 思想
来源:福音时报
2025-10-15 1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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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牧养交谈中,一位热心爱主的姐妹提出了一个现实的困惑:“牧师,我是基督徒,家里建了房子,一楼是店面。如果租给别人,我可以允许那些不信主的人在里面安放偶像吗?”这个问题,绝非个例。它尖锐地触及了每位基督徒业主在现实生活中都可能面临的挣扎:如何在持守信仰与经营生计之间取得平衡?我们一同回到圣经,寻找神所喜悦的答案。

一、核心问题:谁是产业的真正主人?

在讨论“可以”或“不可以”之前,我们首先要厘清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对于自己的房产,究竟拥有怎样的权利?

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24:1)我们拥有的产业,终极的所有权属于神,我们只是神的“管家”,受托管理。

使徒保罗的教导为我们提供了更高的视角:“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因此,我们使用产业的首要原则,不是“我是否有权这么做”,而是“我这么做能否荣耀神?”

二、从圣经原则看租赁决策

基于“神是主人,我们是为荣耀神而活的管家”这一前提,我们可以从三个重要的圣经原则来审视这个问题。

1、主权原则:不可在神的产业上设立偶像

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同样,神赐给我们的产业也当分别为圣。允许在祂所托付的物业上设立偶像,等于是默许了与祂争夺荣耀的行为。神是忌邪的神,祂恨恶偶像。我们既是神的管家,就绝不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别神留地步。

2、爱与见证的原则:真爱,不等于妥协

我们爱我们的邻舍(租户),但真爱是为他永恒的好处着想。允许他拜偶像,看似是“尊重”和“包容”,实则是在他走向属灵迷途的事上成了“同谋”。这并非真爱。反之,坦诚地表明我们的信仰立场——“因着我所信靠的耶稣,我不能将我的物业用于供奉别神”——这本身就是一个强有力的福音见证。你在用行动告诉对方:我看重你和创造主之间正确的关系,远胜过看重你付的租金。这可能会成为一个圣灵工作的契机,引发他对真神的思考。

3、信心与管家的原则:神的供应远超我们的想象

持守信仰原则可能需要付上代价,比如可能会失去这个租客,或面临店面空置更久的压力。此时,我们需要操练信心。神是“耶和华以勒”的神,祂必预备。主的应许是坚实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信实的神绝不会亏待那些为祂的缘故持守圣洁的子民。

三、可行的实践步骤

知道了原则,我们该如何行呢?以下是几点具体的建议:

事前坦诚沟通:在租客看房时,就主动、友好地说明:“非常欢迎您租用这个店面。因为我和我的家庭是基督徒,我们基于信仰,有一个必要的要求,就是店内不能摆放和供奉任何偶像,希望您能理解。”坦诚能避免日后的纠纷。

合同明确条款: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加入条款,明确约定:“本物业为基督徒业主所有,基于信仰原则,禁止在物业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设立神龛或从事巫术、占卜等活动。”这是在法律上持守我们的立场。

转为祷告的契机:为此事祷告。求主为你预备能尊重你信仰的租客,也为那位可能因此受阻的租客祷告,求神柔软他的心。

持守平安:当你愿意为主的荣耀做出选择时,圣灵必赐下出人意外的平安,在你心里作印证。

结语:超越“能不能”的更高呼召

亲爱的弟兄姊妹,这个问题,世界问的是“我有没有权利?”;但我们的信仰问的是“我如何能更像基督?我如何能荣耀神?”允许设立偶像,看似获得了一时的租金,却可能失去属灵的祝福、见证的立场和内心的平安。持守原则,看似可能面临一时的困难,却是在宣告“我们是属神的子民”,并以此邀请神在我们的产业和经营中掌权。

请相信,当你勇敢地为神站立时,祂必在你面前为你开辟更宽阔、更蒙福的道路。因为敬畏耶和华的人,一样也不缺。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广东一名牧师。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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