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与爱心:基督徒遭遇不公时该如何选择?

作者: 希兰
来源:福音时报
2025-09-08 09: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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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日晚,某姊妹的女儿(已超过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在路上与一辆小汽车相撞。虽然没有大碍,但她也受了伤,还到医院拍了片。事故的起因是这位车主突然在马路上刹车停靠,既没有打转向灯,也没开双闪。姊妹的女儿刚好在后面,就撞了上去,把汽车的转向灯撞坏了。她不知道怎么办,就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

这位车主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反而指责说这个女孩子骑车不当心,都是她的责任。姊妹很冤枉,且不谈女儿腿受了轻伤,现在还被诬告,自然气不过就去理论。但这位车主嘴皮子很厉害,姊妹说不过,无奈就报了警。可没想到,这一幕刚好被教会的几位长辈看到,事后议论,说该姊妹得理不饶人,不懂得饶恕,这么点小事竟然还报警。

姊妹很委屈,明明自己的女儿才是受到伤害的那一方,可为什么还要承受别人这样的议论呢?难道为自己维权错了吗?

在这里我们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基督徒为自己正常维权是不是就代表我们没有爱心?又或者是不属灵的?

一、有爱心不代表被人随意欺负

基督教常谈要有爱心,但有爱心不代表就要随意被人欺负,甚至当不是自己的责任被扣在身上时也无动于衷。真正的爱心应当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上,既包含对他人的宽容与善意,也需要有明确的是非界限和对正义的坚守。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尤其是在被错误指责、责任被无端推卸时,保持沉默或无动于衷并非爱心的体现,反而是对不公的纵容。

基督徒的爱心不是软弱的代名词,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是在坚守原则的前提下,以智慧和勇气维护正当权益,同时仍保有对他人的饶恕之心。这种维护并非出于报复或自私,而是为了彰显真理的公义,让是非得以澄清,让责任各归其所有者。这与爱心并不矛盾,反而是爱心在现实生活中更全面的实践——既爱人如己,也懂得尊重自己、保护自己。

若是我们的责任,就当勇于承担;若不是我们的责任,也不必勉强揽下。真正的爱心,是敢于直面自己该承担的一切,也有勇气拒绝那本不属于自己的重担。

二、追究责任不代表闹事

所谓的追究责任,并不是要赖着别人不放,而是通过合理的、正当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并不是要通过各种手段从他人那里获得更多的利益,而是为了让事实得以呈现,让边界得以明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依然可以保持温和的态度与理性的沟通,不使用攻击性的言语,也不采取过激的行为,只是坚守自己的立场,清晰地表达诉求。这样的做法,既维护了自身的权益,也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更彰显了爱心并非无底线的退让,而是在坚守原则基础上的积极作为,让彼此在明确的是非中学会承担与尊重,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公正、有序的人际环境。

基督徒不可随意诬陷别人,但也不能随意被人诬陷。面对他人的不当指责或恶意中伤,应当秉持正直的品格,以事实为依据澄清真相,这既是对自身名誉的维护,也是对真理的坚守。当遭遇不公对待时,保持沉默并非美德,反而可能让误解加深、错误延续,而通过恰当方式表明立场、指出问题,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当然,如果实在解决不了,或者无法为自己澄清,也不必太过纠结,或有什么过激的行为,顺其自然就好,主会鉴察。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基层教会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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