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神学生,在献身读神学之前是一位产业工人,赚得钱不仅可以满足自己的使用,也可以帮补弟弟读书以及家庭的日常开销。这位弟兄公司领导是一位基督徒,在公司领导的影响下信了耶稣。
自从信了耶稣之后,便热心于信仰,对服侍也很有负担;弟兄不仅次次参加教会的各类聚会,而且教会举办的脱产培训班也参加了几次。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既然参加聚会多了、也有多次脱产学习的时间,那么赚的钱肯定会相应减少,不过弟兄乐意,家人也没有过多的抱怨。
可是,后来弟兄读了神学,情况就有所不一样了,因为一旦读了神学,不仅意味着放下了工作,一分钱不赚,还意味着要自掏腰包,交学费、应付吃喝住行等。对此,弟兄是心甘情愿,家人虽然不情愿但出于对孩子的尊重也勉强同意。然而,有一件事家人较为不满,什么事呢?
就是弟兄逢寒暑假的时候不仅不会像其他学生那样去勤工俭学,更是连家中的事都不做,如家务、农活、养殖等都不做,不参与,即便是家人要求去做也不做。理由是自己已经献身给上帝了,要以祈祷传道为主,不能被其他事所缠累,以免影响生命的长进。
再说一位姊妹,这位姊妹在教会的服侍比较多,其丈夫又不信耶稣;如此情况,就容易带来一个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不信的人一般不会支持信的人在教会中参与服侍,尤其不支持家人常常往教会跑,以至于把家务事落下、冷落了家人。
这位姊妹就是如此,很热心,有恩赐,自然承担了很多的服侍,几乎天天要去教会参与服侍。对此,她的丈夫很反对,反对多了,矛盾就来了,教会肢体去探访的时候,她丈夫来了句“某某不是嫁给了自己,乃是嫁给了教会”、“难道教会缺了她就不行了吗?转不起来了吗?”
对此,姊妹也会进行反驳与解释,告诉她丈夫服侍乃是一件蒙福的事,服侍多了必然蒙福,不仅姊妹会蒙福,连同家人也会蒙福,所以需要支持,而不是反对。姊妹夫妻的这番对话,说者有意听者也有意,连同那位弟兄的处境,促使笔者反思一些问题。
首先,一个是人为了蒙福才服侍吗?可以肯定的是,人参与了服侍,而且若是尽心尽力的服侍,定会蒙福。这事有圣经多处的教导为佐证,使徒保罗也说过因为有忠心的服侍,所以必然会有公义的冠冕为他存留。
然而,我们也要知道一件事,就是服侍乃是一项责任,既然是责任,那么即便是神不赐福,人也要服侍;而且是服侍在前,蒙福在后。所以,一个人的服侍决不能建立在蒙福的基础上,不能认为服侍了才蒙福,服侍是为了蒙福;若是如此的话,那就是颠倒了次序,立错了根基,相信如此服侍坚持不了多久。
其次,只有教会的服侍才有意义吗?一些弟兄姊妹的圣俗观念很强烈,而且边界感也强,以为凡是教会中的事都是圣事,所以教会的事都会加个“圣”字;而教会之外的事都是世俗的事,虽然不都是坏事,但不比教会的圣事。
既然如此,两相比较起来,那肯定是教会的事更为要紧,更为重要,因为教会的事乃是圣事,做起来更有意义,更为属灵。但此种圣俗之分合适吗?合乎神的旨意吗?我们看见即便是耶稣也要做木匠,要承担起照顾家庭的责任。
使徒保罗也是如此,一边世界各地传福音,一边也承担着支搭帐篷的副业。从他们身上可以使我们看出来,他们在传福音之外,也做其他的事情,所以并非只有教会的服侍才有意义,其实每个人承担使命皆有所不一样,守好自己的位置就是值得赞赏的。
再一个,家与教会间的服侍平衡吗?既然说到了平衡,那么就需要知道两个事。一是要知道并非只有在教会中服侍才叫服侍,其实只要是神看重的,有意义的,都可以因神而做,都可以是服侍神。从家庭的角度来说,照顾好家庭也是服侍,而且必不可少,极其重要。
二是教会服侍与服侍家人之间要平衡。对于基督徒来说,两者之间要兼顾,忽略任何一方,都是亏欠;而如若是家人不信上帝,不支持服侍的话,那外出服侍时总要顾及家人的一些感受,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因为外出服侍多了而产生家庭矛盾。当然,这也不是说家人不支持就不能到教会服侍了,乃是要尽量做到平衡,避免因为服侍多少的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家庭矛盾。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你是理所当然的。(罗12:1)我们要格外注意的是使徒劝勉人要将身体献上给基督,而不只是说将灵魂、心灵或者是身体中的其一奉献给上帝,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人的献上与服侍要整全才可以,而不只是献上一点或者是做一点,乃是要在家中、工作中、教会中都有忠心的献上与行动才可以。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