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一)研究缘起
当我们打开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的时候,一些抢劫、杀人、偷盗、奸淫等等丑陋现象怵目惊心,有人打工赚不到钱,就去偷去抢;有人为一点小事冲动去杀人……这些现象揭示了个人的伦理道德的沦丧和缺失。教会的事工中这样那样不符合耶稣伦理教训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教会同工彼此逞能,只顾各自建造“巴别塔”、“同工”变“同攻”等等现象。发生这一切是什么原因?研究这个问题可能范围很大。但这并不是笔者想探讨的中心。面对这些问题,笔者将从一个基督工人的角度,浅析圣经“八福”中有关个人伦理的教训,企望能给今天的教会同工带来益处。因为“神学的理论大多分为两部份。即教义和伦理学,或者说信理和道德。然而,教条中有实行,伦理学中也有理论。如果伦理学中没有了理论,实行也就没有了根据。如果信条中没有实行,那么,理论最终就成为空虚的理论。所以,二者不能独立,必须相辅相成。只不过信条重信赖,伦理重履行。信条实际上是伦理的本原。”[1]“圣经伦理是圣经对基督徒提出的行为规范。”[2]“基督教关于个人伦理学方面的思考必然是带着神学性质,它必须在神学背景下进行;神学除了以其一致性来判定外,还必须看它在个人伦理方面的含意。若干在神学上的模糊不清的概念往往带来个人伦理上的不道德行为。”[3]“信仰与社会接触便产生了基督教伦理学”[4]。耶稣的道成肉身是真实的,耶稣是上帝是真的,那么我们的信仰也应是真实的,应是与现实生活相融并广泛应用于生活中的,所以中国教会目前的神学思想建设也应防止脱离教会和社会实践而闭门造车。八福篇中耶稣的伦理教训正是致力于将信仰实践化。也就是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体现信仰、实践信仰。笔者现在的目的是要探讨耶稣在八福篇中所阐述的有关个人伦理,笔者的问题中心是新约八福给予基督徒个人生活的道德指引。因为这也涉及社会道德与责任。
(二)研究方法
首先,笔者将从旧约中查考有关个人伦理的教导。其次,从新约保罗书信中的个人伦理与八福中耶稣的伦理教训的异同来阐述八福篇中的有关个人伦理教训。最后,笔者将比较中国古代有关个人伦理与圣经八福篇中耶稣个人伦理的教训,得出主耶稣教导的权威性。
二、《旧约》中关于个人伦理的教导
(一)旧约中的个人伦理之描述
个人伦理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笔者首先看到新约的个人伦理道德观是牢牢奠基于旧约的个人伦理道德教训上的。旧约个人伦理是旧约中神向人启示的。旧约表现了一种很强的逐渐发展起来的伦理思想程式,那就是伦理思想完全起源于耶和华。“一个很好的旧约个人伦理的例子是[出23:1;6―8]“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作假见证”。“不可在穷人争讼的事上冤枉正直,当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不可收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和[利19:11―18]“你们不可偷盗,不可欺骗,也不可彼此说谎,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不可欺压你的邻舍,也不可抢夺他的物。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看重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我是耶和华。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责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不可仇恨,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已。我是耶和华。”[5]
这些例子,都是旧约个人伦理的范例。“爱人如已”是旧约中最特出且高超的一条律法。耶稣基督引此为个人伦理的总纲[太19:19; 22:39; 可12:31; 路10:27],爱的对象不仅为本族人,也包括寄居的外族人[利19:34比较出22:21;23:19]因此,爱人如已在旧约中要求于人的个人伦理是一种积极为人的态度,不可恨人,尤其不可恨自己的兄弟,要用爱心与忍耐对待得罪你的弟兄。“旧约伦理的核心在于十诫和摩西律法,这项律法被认为是对天人立约的正式文献的记载。”[6]“盟约用非常明确的辞令教导人们:伦理法律源于上帝。伦理法律不是人自由意志的臆造,而是人从上主手里承接过来的,所以人也必须去遵守――人类生活的每一个层面都应该服从于上帝的意旨。主耶稣并且为此个人伦理树立了很好的榜样。”[7]
(二)旧约个人伦理的特征
旧约个人伦理观中最杰出的特征就是以色列民众认为道德行为与朝拜敬畏神是不可分开的,这就是说耶和华认为遵从伦理与朝拜和敬虔神是同等重要的,结果每一个忠诚履行本分与义务的行为,即使是在最卑微的背景环境下,也会获得敬拜上主的行为的高尚性与崇高性。
以色列律法个人伦理的另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非常尊重人性,人性全部的价值被认为比其他任何的物质的东西都伟大,这一点可以从对罪恶者的惩治手段上体现出来。以色列伦理性法律中没有残酷兽性的刑罚。但是在汉谟拉比法典中或在亚述国的法律中戕害肢体的例子屡见不鲜,诸如砍手、断鼻或耳、拽舌而出……烙胸或切除乳房。这在以色列伦理性律法中闻所未闻。
最后一个特征是,旧约强调与主同行是个人伦理行为中最崇高的目的,很多情况下此种思想是以一种反思性的感情形式出现,而不是非常明确的理性肯定:先知们阐释国难,认为那是神用来教育他的子民维持或重返与主同行生活方式的手段。智慧书认为有一种生命方式比世上存有更有价值,这种生命方式最宝贵的内容就是欣赏神,与神共融。[箴言3:21―26]
三、新约中个人伦理的希腊背景
(一)新约个人伦理的文化背景――希腊文化的冲击
“亚历山大不仅是一位常胜将军,而且是一位希腊文化的使者。他不断向外扩张势力,也把希腊文化传播到凡他到过的地方,这些文化和当地的文化结合,形成了以希腊文化为主的混合文化。史家称之为希腊化文化。之后,虽与罗马文化连合称为希罗文化,但罗马帝国统治世界的三百年间。在文化上亦还称为希腊时代。”[8]
希腊文化的发展都是以都市为主,所以希腊文明根本是一种城市文明。希腊文精确优美,在当时占有崇高的地位,人们在商业、政治、外交、文学、哲学各方面都采用希腊文,甚至住在亚历山大城的犹太人把全部旧约由希伯来文翻译成希腊文,就是著名的七十子译本圣经。
“希腊宗教是崇拜自然力量的。因此无论希腊思想传到哪里,都很容易认出希腊诸神跟大自然神祗相似之处。如果我们把那个在很多圣经字典和工具书中都有描绘的以弗所人所敬拜的亚底米多乳像,跟希腊美术中那个美丽的狩猎女神比较,便多少晓得所谓混合主义的意思了”。[9]“希腊人为解答人生的幸福问题,产生了两派的哲学:一谓斯多亚派,一谓伊匹鸠鲁派[徒17:16-18],前者主张人生目的在于心志坚定,克制情欲,勉励行善,苦乐同样看待。后者主张人生最高的生活就是身心与灵肉都快乐,不过要得其中庸,而且依据德性,并非纯粹的享乐主义,其见解很崇高。这两派哲学后来逐渐盛行,竟然取代了希腊旧日的宗教思想。
(二)希腊文化中的个人伦理特点
“当时的东方民族都经历了希腊文化的影响,而当时犹太人最切身的问题乃是他们能否接受希腊文化而仍然忠于他们列祖的宗教信仰。因为希腊文化在许多方面与犹太教的思想伦理起了尖锐的冲突。简直是针锋相对,这些冲突有下列几点:
1、前者是城市的新产物,而后者是犹太人的传统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