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班练过诗后,刚好在办公室里聊起来,聊到一位姊妹最近花了一千多元买了一条裙子。可能对于经济富有的人来说,这也实在是不值一提。但对于经济一般的人来说,不是掏不起一千多,而是实在舍不得。像我们自己的裙子之类的,都是在网上直播间买的断码、剪标的,大多几十元,贵一点一百多。这时有同工开玩笑地说:“马上你也买一条贵的穿一穿。”我笑了笑:“太贵了,这不是我们消费的水准。”这时,突然有姊妹问:“作为基督徒,买这么贵合不合适呢?可不可以买一些昂贵的东西呢?”
大家立刻展开讨论,有的人说:“人家自己挣的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也有人说:“只要有衣有食就行,不能太过夸张,有那实力多奉献给教会,多帮助人不是挺好的吗?”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这一类的问题呢?
首先,要理一下买这些昂贵之物的几类目的:
(1)必需品。对于这些昂贵之物,也有不同的区分。比如有些人买房,单拿我们这小县城来说,当下新开发的套间,正常的每平方米至少也要七千多。以120平米为标准,再加上装修、契税等,也要一百万有余。这算是昂贵之物了,但这也属于生活的必需品,我们就不能多说什么。有的人买车,买了十几万、二十几万的,对很多家庭来说也不便宜,但也属于生活的必需品,也不必过于区分。
(2)正常的消费水准。所谓的昂贵,也要区分一下这个定义。究竟多少算是昂贵呢?拿上面的姊妹来说,一条夏季的普通裙子花费了一千多元,对她来说,也不算很昂贵,这就是她的正常消费水准。而对于我们来说,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正常消费水平。其实,这是与每个家庭的经济实力挂钩的。当我们定义她的消费“太过”的时候,其实那只是对方的普通水平。因此,需要对每一个家庭的综合实力进行审视,不能因为对方买了一件对于我们来说很贵的衣服就大惊小怪,甚至就给对方扣上“太阔绰”、“不属灵”的帽子。
(3)攀比。我们不建议大家相互攀比,不论是衣服、车子、房子又或者是其他。有一位姊妹,看到自己身边的几位同工家都将孩子送到了当地的私立初中,不甘示弱,也托人花钱找关系将自家的孩子送进去。但每家的经济状况是不一样的,这位姊妹现在不仅每个月要还房贷接近四千,还要拿出孩子私立学校的费用,每个月需要将近3000元。如此一来,一个月单单是这两笔的费用就将近7000,还要算上物业费、生活费、水电费、燃气费等。现在压力实在是太大,只能准备着将孩子重新转到普通的公办高中。
向往更好的生活自然是好事,但作为基督徒,也要务实,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事。正如以前有老人说的:“有多大的钱就做多大的事。”跟随主的人一定要牢记,不可好高骛远,也不可脱离实际,要脚踏实地,本本分分,如此才能真正做好每一件事。我们最终的指望是在天国的永恒,而不在今生的财富,不需要为今生盲目攀比,最后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这也是不可取的。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