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指出: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获人。
关于“拾金不昧者有实质奖励”的规定,广州市民可以在2月19日前向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出意见。但此新规定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认为给予补偿者合理,有人质疑拿了钱的做好事是不是变了性质。
认可此新规定认可的人认为,“奖励”拾金不昧有助唤醒感恩文化。海南法制晚报2月16日刊文称,物质感恩根本无损于拾金不昧的美德。正如小费不可以成为某种制度安排,而只能作为一种感恩文化;对拾金不昧者的感谢,更是如此。不管如何,我们乐见通过政府倡导的方式,来唤醒对拾金不昧者的感恩文化。
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拾金不昧需要有偿的时候,是道德在沦丧的标志。据荆楚网2月13日对此事件的调查报道,反对的网友认为:拾金不昧作为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一直被视为道德范畴的问题。这些人担心“这项美德一旦与金钱联系在一起,性质就变了。以传统的拾金不昧美德来衡量,有偿的拾金不昧无疑会被否定。”
虽然有种种担心,还是有近七成网友支持“奖励”拾金不昧。新华网2月13日就此推出网上调查,截至2月15日15时,共有6343人参加了调查。调查显示,72%网友支持拾金不昧可获失物价值10%奖励。
很显然,是否“奖励”拾金不昧,争议的焦点,是“德与财”能否两全的问题。
在德与财可否两全的问题上,很容易令人想到犹太人。他们以聪明智慧、会经商的口碑,闻名于全世界,被称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他们遵循一套自己独有的立世原则。
据了解,在律法和道德上,犹太人的律法有着超高的标准。对于“拾金不昧”,犹太文化里面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犹太文化中有宽人律己的道德要求、反躬自责的道德理念,注重慎独的道德观念。而犹太人认为“慎独”的最高体现是“穷人拾金不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