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神圣的定义,直接决定着任何一位基督徒在面临婚姻抉择时,都要慎之又慎。因为婚姻不单是两个人、一个家庭与社会的事情,还需要向上帝负责,以建立合神心意的婚姻,好同奔天路。
正是因此,肢体们选择进入婚姻的时候,大多都是比较慎重,经过较长时间接触,双方情投意合、各方面合适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结合,进入婚姻。有这样的基础加持,很多肢体们的婚姻自然是幸福美满,长长久久。
然而,也有些肢体“反其道而行之”,导致婚姻不够美满,甚至有些以离婚收场。当然,不是说他们不重视婚姻,更不是说他们把婚姻当成儿戏,而是说选择的时候不够慎重,考虑得不够周到,以至于出现问题。
出现问题的婚姻,时常可以见到;甚至两厢为敌的人也不是没有。这些不幸的婚姻案例,对于一些将要进入婚姻状态的年轻基督徒而言也是一个个告诫,提醒着他们切勿重蹈覆辙。那又是什么样的案例与告诫呢?
与外教人士结婚要慎之又慎。现实中,信徒与非信徒结婚的人不少,从现实的角度而言,也是个无奈之举,因为适龄的异性基督徒难觅,致使一些基督徒会与非基督徒恋爱、结婚。
就如一位姊妹,也是同工,最终选择与非基督徒结婚。可是,最后却因为信仰、性格等原因离婚。这样的事例在提醒我们,同样的信仰极其重要,乃是婚姻选择中绝不可少的要素;若是实在迫不得已,那么婚前信仰、三观、性格、责任担当等方面的考察,以及信仰情况的说明等,必不可少,也要慎思明辨。
闪电式的婚姻弊端多多。有一位肢体,从认识到恋爱再到结婚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虽然其家人一再主张,要多了解、多相处,一再想办法推迟婚期,但无济于事,因为那位肢体真的如“恋爱脑”一样,一头扎进去,听不进其他声音。
可是,结婚之后呢?蜜月期一过,时间稍微拉长,头脑清醒了,各种问题也就出来了,他说她的不好,她说他的不好,骂战不停;都认为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结婚了。明显,这给尚未结婚的基督徒一个提醒,就是即便双方爱得很深,也要给予一定的时间,待了解了,磨合了,再进入婚姻也不迟。
还有一件相似的事,那就是关于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可不可以?很多的爱情都是瞬间发生的,仿佛已经预备好,只差那一面。但,一见钟情并非是以身相许,事实上,两者之间还有差距。这些差距包括时间、磨合、见证等,不然的话,一见钟情很可能会发展成为代价付出了却没有结出好果子,得不偿失。
两性关系需要注意分寸尺度。有位同学分享了他们教会存在的一件事,什么事呢?就是自从他信了耶稣之后,从没有见过有人在教堂中举办过婚礼,但愿他是个例外。原因为何呢?也算是众所周知了,那就是婚前同居,不符合规矩。
说那间教会老古董也好,不符合潮流也好,反正反映了现实的问题,就是婚前同居的现象已经漫入了教会。基督徒无法在教堂举办婚礼,间接说明有些基督徒两性关系的接触尺度上失去了见证,这也在间接提醒基督徒在两性关系接触上要把握好尺度,注意好分寸,切不要提前进入事实上的婚姻状态。
自由恋爱也需要听取父母意见。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在婚姻的抉择上也是如此;虽然现代人恋爱、婚姻的选择都是倾向于当事人主导,而不再是束缚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也不是说就不需要父母的参与。
比如拿俄米与路得,在拿俄米的撮合、帮助之下,路得遇见了良人,也最终找到了长久的幸福。虽然是路得最先遇见了她的良人,但也离不开拿俄米的意见与帮助。现代恋爱与婚姻也是如此,虽然当事人的选择最为重要,也是核心,但若有父母的点拨、祝福,往往事半功倍。
婚姻是神圣的,人人都当尊重,所以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对于基督徒而言,都知道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简而言之,就是基督的婚姻要长长久久,也要美美满满;而不是朝朝暮暮,分分合合。
怎能如此呢?办法之一,就是要在选择的时候慎之又慎,汲取他人经验与教训;而不是在选择了之后,才后悔当初不够慎重,马虎的选择。最后,但愿每一对夫妻都能够珍惜彼此,相亲相爱过一生,相扶相携走天路。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