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的定义
由于“本色化”与“文化”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要诠释“本色化”,就必须给“文化”一个明确的定义。《大英百科全书》认为,文化是“人类社会由野蛮演进至文明过程中,在各方面努力所获得的成果,表现为科学、艺术、宗教、道德、法律、学术、思想、风俗、习惯、器用、制度等的综合体”;人类学家泰勒(E.B.Taylor)说:“文化是一个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所习得的其他能力和习惯”;文化历史学家道森(Christopher Dawson)则认为:“文化是人类为适应自然环境和经济需求而形成的共同生活方式,代表着生活与思想的复合体——包括行为方式、信仰形式、价值标准、技术、符号及制度”。
根据这些定义,“文化”至少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首先是它的成因,文化是人类为适应自然环境和经济需求而产生的;其次是它的形态,文化是政治、经济、军事、文学、艺术、宗教、教育、道德等要素的综合体;最后是它的存在方式,文化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群体的生活方式而非个体行为。当然,个人与群体是相互影响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文化”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动态平衡”之中。
二、基督教与文化之关系
既然“文化”涵盖了从信仰到政治、经济、艺术等各个社会领域和制度,那么基督教与这些领域有何关联?换言之,基督教与文化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尼布尔(H. Richard Niebuhr)提出了五种基本关系模式:
1、“神与文化对立”(God Against Culture):早期基督徒因受罗马政府迫害,往往对世俗文化持负面态度,认为忠于神就必须排斥文化,“因为文化属于这个堕落且即将灭亡的世界”;
2、“神在文化之内”(God in Culture):持此观点者通常完全肯定文化,甚至认为“神”只是不同文化群体所创造和投射的世界观与价值观;
3、“神在文化之上”(God Above Culture):持此观点者基本肯定“文化”的价值,认为文化中包含真理的“种子”,而神就是这道的全部;
4、“神与文化在张力之中”(God and Culture in Paradox):持此立场者倾向于善恶二元论,认为理想与现实常存矛盾,作为神国子民却不得不与罪恶世界妥协,这也是许多基督徒的真实写照;
5、“神转化文化”(God Transforms Culture):此观点最符合圣经立场,因为圣经对世界既非妥协亦非摒弃:“神爱世人(the world)……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神的旨意是救赎世界,即“转化”世界。
为何神与文化之间存在如此复杂的关系?因为“文化”作为一个复合体,不仅是各种元素的混合,更包含着善恶的交织。因此,本色化的关键在于对“文化”采取审慎的态度。
引注:
庄祖鲲,《契合与转化: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之关系》,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游伟业,《洛桑Willowbank报告》摘自《本色化与处境化神学》,澳门圣经学院硕士课程笔记,2010.12-2011.3;
游伟业,《文化更新的模式》摘自《本色化与处境化神学》,澳门圣经学院硕士课程笔记,2010.12-2011.3;
游伟业,《尼布尔的五种“基督与文化”模式》摘自《本色化与处境化神学》,澳门圣经学院硕士课程笔记,2010.12-2011.3;
游伟业,《处境化神学在文化上的应用》摘自《本色化与处境化神学》,澳门圣经学院硕士课程笔记,2010.12-2011.3。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