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传福音遇到了困难——我想给我一个好朋友传福音,但是遭遇了挫折。并不是她不能接受福音,只是我始终无法开口,她虽然拜偶像,但是生活却很好。我知道她拜假神是不对的,也有强烈的责任感,要给她传福音,可是几次话到嘴边咕噜咕噜又咽下去了。
最遗憾的是,有次她看见我们家墙上挂着《最后的晚餐》复制画,很认真地问我每个人的名字和《圣经》里介绍的他们的生平,我一一介绍了,不过到最后我也没传福音,内心总觉得:“生活并不比她优越,有什么资格给人家传福音呢?”
原本我以为这只是我个人心里有问题,后来我发现不是这样的,这种心理在别的基督徒身上也有。我们小组的一位姊妹,举家搬迁到外地,在陌生的城市中,有幸得到隔壁的老夫妻特别关照。姊妹很感动,攀谈之下,发现老夫妻没有任何信仰。
于是姊妹就开始给他们传福音,那对老夫妻立刻就接受了福音。姊妹挺感慨的,说“现今社会能像你们这样,很容易地就接受福音的人不多了。”老妇人笑着说:“其实我们早就了解基督教,我们的亲家信主40多年了,和我们结亲家也30多年了。但是从来没给我们传过福音。大概是感觉他们生活都不如我们吧。”
我们在传福音的过程中,是不是太看重“自我见证”?我们把福音当成了自己的成就展示,而不是上帝恩典的宣告。如果自我感觉比传福音的那个人生活得好,在传福音的时候便毫无心理压力;如果自己的处境不那么理想,就开不了口,在开口之前自己先羞愧没有底气。
最近这些年,流行一个词“摆手起家”,意思是说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总在“摆手”,总在妄自菲薄。其实,福音从来不是关于传福音者自身的完美见证,而是我们得到福音,是因为神的拣选,不是你做了什么义的事,或者神认为你是义的。所以传福音时也没有必要极力展示自己的义,而是承认自己的不配。福音的大能恰恰在于它能够通过软弱的人被传递。
乃缦虽然位高权重,却患有大麻风,凭人力无法治愈。这时服侍乃缦妻子的一名小婢女对主母说:“巴不得我主人去见撒玛利亚的先知,必能治好他的大麻风。”(列王纪下 5:3 )要知道这个小婢女的家国都已经被破坏,连自身的尊严都无法保障,在外邦实实在在成了奴仆。
她竟然敢去建议她的主人,换作是我大概不会建议的,主要是出于我的自卑。“我是谁?一个小奴婢,有什么资格建议我高高在上的主人?”总之,我无法做到像她那样心理毫无负担地对主人传福音。
但她就是传了,因为她知道:她所传的不是自己,她的信心不在于自己的地位,而在于那位能医治的主,所以她不会因自己处境卑微而羞于分享。那位小婢女之所以能够跨越身份障碍传福音,正因为她将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转向了上帝的大能。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马书 1:16 )原来,我们传福音时最大的障碍,往往不是听者的刚硬,而是传者的骄傲,是那种认为必须先成为完美见证才能开口的骄傲。我拿起电话,决定给她传福音,不是明天,也不是后天,是现在!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辽宁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