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世上享美福,好宴乐,当宰杀的日子竟娇养你们的心。”(雅5:5)
《临江之麋》是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三戒》中的第一篇。“三戒”出自《论语·季氏》:“君子有三戒”,寓有警戒之意。林纾在《春觉斋论文》中评柳氏寓言之语:“手写本事,神注言外”。“神注言外”,可以理解为“下笔若有神”,从今天基督徒的观点来看,隐约上升到普遍启示范畴,绝非今天动辄“男神”、“女神”称谓之滥觞亵渎。结合柳宗元的生平,读其《三戒》,我们便能品味出:临江之麋可怜,黔之驴可悲,永州之鼠可憎!
《临江之麋》的故事是这样的:
临江有个人出去打猎,得到一只幼麋,就捉回家把它饲养起来。刚踏进家门,群狗一见,嘴边都流出了口水,摇着尾巴,纷纷聚拢过来。猎人大怒,把群狗吓退。从此猎人每天抱了幼麋与狗接近,让狗看了习惯,不去伤害幼麋,并逐渐使狗和幼麋一起游戏。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狗都能听从人的意旨了。幼麋稍为长大后,却忘记了自己是麋类,以为狗是它真正的伙伴,开始和狗嬉戏,显得十分亲暱。狗因为害怕主人,也就很驯顺地和幼麋玩耍,可是又不时舔着自己的舌头,露出馋相。这样过了三年,一次麋独自出门,见路上有许多不相识的狗,就跑过去与它们一起嬉戏。这些狗一见麋,又高兴又恼怒,共同把它吃了,骨头撒了一路。但麋至死都没有觉悟到这是怎么回事。
在《三戒》文首有一小序说明作者的写作意图,警戒那些“不知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的世人。常安认为:“麋不知彼,驴不知己,窃时肆暴,斯为鼠辈也”(《古文披金》卷 十四)。
《临江之麋》的麋“至死不悟”,“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
“人生失意无南北。“(王安石《明妃曲》)在唐宪宗元和元年(806)时,柳宗元因参与“永贞革新”而被贬永州,一腔抱负化为烟云。但他的人生境界和文章可谓穷而后工。《永州八记》、《三戒》洗练清心。“渔翁夜傍西岩宿,晓汲清湘燃楚竹。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渔翁》)我认为这是尘世间最美好的情、景、人构成的动感图画。诗人以淡逸清和的笔墨构画出一幅令人迷醉的山水晨景,并从中透露了他深沉而热烈的内心世界。此时,人生大起大落,别人落井下石(韩愈《柳子厚墓志铭》)都烟消云散。
圣经中有一位落差比柳宗元更大的人物叫摩西——一个希伯来人,先前被埃及法老的女儿收养。摩西在埃及王宫“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说话行事都有才能。”但仅凭属世的知识,和他一厢情愿的好心,为了帮助他的兄弟以色列人,他在法老王宫生活四十年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杀了一个埃及人,结果踏上了四十年之久的“沙乌地”(米甸)亡命路…….
我从来不认同摩西的所谓“埃及王子”的身份。他明明是希伯来奴隶的儿子,即使被法老的女儿收养,永远与埃及王位无缘,他的身份他自己很清楚,大家也心知肚明,在埃及宫廷内随时都可能成为威胁政权而被血缘迥异的父系社会统治者宰杀的对象。很讽刺的是,那些和他一起生活的“家狗”——真正的埃及王子们、其他王室成员们没有动他,倒是那些“野狗”——他的同胞以色列人,指认他为杀人犯。四十岁的摩西少年轻狂,不接地气,正如同临江之麋。神不会对这样的人委以重任的。摩西逃到艰苦卓绝的旷野里,成为杀人逃犯而不是埃及宫廷的荷花大少,这时他才能真正检讨、反省、过滤埃及地的知识,他才能对自己身份做恰如其分的认定,他才能真正对神的启示、呼召做出回应。
我看到今天太多的家长,包括一些基督徒家长,像饲养临江之麋一样娇养自己的孩子。难道没有想过孩子出了家庭,独立到竞争激烈的社会上,简直像迎来了末日一样吗?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曾说:“我毫不后悔当初在人们的生活习惯上设定了严格的规范,我们必须要告诉你哪里不能吐痰,你不能发出多大的噪音……我们需要限定个人的自由。如果我们当初不这样做,我们不会成为现在这样的国家。”“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伶官传序》)
我看到今天太多的新贵暴发户,他们省去了达到他们现有“成功”应该具备的素质和智慧、付出的汗水,变得像临江之麋一样无自知之明,骄奢淫逸,为所欲为。在这样的人多了构成的社会环境中,这些人的安全感不是真实的,或东窗事发、或别人也同样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叫你一贫如洗,最后落魄得只能抱着从日本买回的国产日本马桶盖了。当年大富大贵、居功不傲的曾国藩还算清醒:我们家只要有三种声音,就永远不会衰败,就有希望:读书声、织布声、婴儿的啼哭声。曾府里一品诰命夫人带领女眷纺纱织布绝不是作秀。曾国藩深知高官显爵、金银财宝、良田美舍,都不是传家的。
基督徒在这个世上是客旅、寄居的,是和世人、世俗有所分别的。如果浑浑然、飘飘然、陶陶然、欣欣然,一味浸淫在这个世界中,当警醒:“宰杀的日子竟娇养你们的心。”(雅5:5)
(本文作者系陕西宝鸡市一传道人,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原标题为“临江之麋”)